2012年3月24日 星期六

100哲學與人生期中參考資料(台中人文系學會提供)2



二、自我評量




L、請舉例說明「美」、「美感」與「美的事物」這三個概念。p47




如欣賞海芋,看到一片白色的花海時,會不禁讚嘆:「好美海芋啊!」看到




白色海芋搖擺於風中的婀娜姿態,令人心神愉悅,這種愉悅的感覺就是美




感,海芋的型態與顏色屬性就是美,而海芋本身便是美的事物。




2、請根據朱光潛對「美感」與「快感」之看法,舉例說明兩者的關係。p48




美感可能包含了某種程度的快感,但快感卻不完全等同於美感。根據朱光潛




的看法,他提到美感與實用活動無關,快感起於對實際要求的滿足。




如當我們觀賞一件藝術品而產生的愉悅感覺(美感)之同時,知覺過程中即




有快感,這種當下心領神會所帶來之美感,,亦伴隨某種程度的快感。




3、請說明「幻想」與「想像」的含意。P50




「幻想」是一種雜亂無章、缺乏統一性地任由思緒天馬行空地的聯想,因為過




於主觀反而會擾亂美感。而「想像」則是在複雜的藝術品中朝某一固定方向




和必然性去想,這種想像較具客觀性且有助於美感之產生。




4、請問「形象的直覺」是誰提出的?並解釋之p52




義大利哲學家克羅齊提出,強調藝術即直覺,是一種動態心理活動過程,無




關理性,判斷事物的美醜起於形象的直覺。




5、請問「美的孤立」是誰提出的?並解釋之p53




德國心理學家閔斯特保,提出「美的孤立」,是指美感經驗的產生有賴於欣




賞者心境的孤立以及與藝術品抱持一定距離,因觀賞者或創作者將全部精神




投注於一個對象上,心中只見此物,其餘雜物均視而不見,該意象成為獨立




自足的世界,此對象便完全被孤立。




6、請問「移情作用」是誰提出的?並解釋之p54




德國學者李普斯提出,他認為事物無美醜之別,是因為人將情感移入其中的




現象。




7、請問「心理距離」是誰提出的?並解釋之p54




英國心理學家布洛提出,「心理距離」的見解,在審美活動中需存在距離美




感之效應,才能見出事物本身的美。




8、簡要說明亞里斯多德的美學觀。P56




他認為美存在於具體的美的事物中,而一件事物是否美,取決於它客觀的屬




性,美與人對客觀事物的感受也有關,體積的大小適中與各組成要素間的和




諧統一才能顯出事物的美。




9、簡要說明休謨的美學觀。P58




美存在於觀賞者的心理,否認美具有客觀性,美、醜是由個人主觀感受決定,




審美條件有,一:人需有健全的生理器官,二:擁有敏銳的審美判斷能力,




三:把不同國家、時代的共同經驗所承認的模範與準則作為衡量尺度。




10、簡要說明康德的美學觀。P59




美是主觀的,美是無所欲求的審美活動,有個別卻具有普遍性,審美判斷是




一種「沒有目的,的目的性」,而自己覺得美別人也覺得,是人類共有的情




感,也就是「共通感」康德假設是人人皆有是先驗的,也因而作審美判斷。




11、簡要說明達‧芬奇的美學觀。p58




他認為自然是藝術與科學的對象,將畫家的心比喻成一面反應自然的鏡子,創作的最高原則是師法自然,他相當重視經驗與實踐,他說:一切的知識都源自於感覺。




12、簡要說明狄德羅的美學觀。p59




認為美不是上帝賜予的,是客觀事物的一種性質,由關係構成,美可區分為:




一是外在我的美,即客觀事物本身的美;二是關係到我的美,即主觀認識上




的美。




 




第四章




一、關鍵字彙 




音樂本質:音樂是一種聽覺藝術,以聲音、旋律、節奏為媒介,間接地透過情感和情緒來再現視覺經驗 




聽覺藝術:一群「音」有組織地流動於時間中「發聲」的動態藝術。




音樂要素:分音高、音色、音長、力度等四要素。




音高:聲音的高低。




音長:聲音的長短。




音色:聲音不同的特質。




標題音樂:一種附有標題或文字說明的樂曲。




絕對音樂:(或純音樂)純粹是音樂本體,不附加任何「音樂之外的概念」,只簡單以樂曲體材形式來命名。




卡西爾:符號大師,將人視為會創造使用符號的動物。




蘇珊‧朗格:指出藝術品是人類情感的符號,藝術創作的過程即在製造這種符號。




音樂詮釋者:先瞭解作品,再現(演奏)作品,更能使其所詮釋的作品充滿藝術生命。




史特拉文斯基:俄國音樂家,將音樂演出者分為,演奏者和音樂詮釋者。




人聲:音樂表演媒介之一,是大家最熟悉也最簡便的一種發聲工具。




樂器:除人聲外,任何能發出樂音的物件都算。




風格:除藝術家個人的年齡、經歷、師承的經驗等因素外,還與過往與當代的環境息息相關。




巴洛克音樂:西元16001750年屬之 




馬厝卡舞曲:原形來自於波蘭傳統的民間舞曲,再揉合其它數首舞曲而形成有鄉村特色的音樂。




格雷果聖歌:無樂器伴奏,其特色為自由節奏單音音樂,以當時官方語言拉丁文演唱。




古典樂派:重現古希臘與羅馬簡單清晰的結構及簡明質樸的風格。




浪漫樂派:強調個體力量的唯一,主張追求自由及當下的感覺與想像力,偏好抒情與描寫的手法。




莫札特:以神童之姿名聞國際,備受帝王寵愛,憑著自身努力作曲或演奏,卻不得其道,抑鬱而終。




貝多芬:西方音樂史上第一位憑著自身的才華與能力,以獨立自主創作來謀生的音樂家。




白遼士:法國人選擇棄醫習樂,成為浪漫樂派初期法國最前為的音樂家。




蓋西文:美國人以流行樂曲、爵士風管弦樂、音樂劇與歌劇風靡全球藍色狂想曲




約翰‧凱吉:美國人1950年之後,機遇(隨機)音樂代表人物,顛覆一般人對音樂作品的傳統形象。




二、自我評量




1、音樂本質:音樂是一種聽覺藝術,以聲音、旋律、節奏為媒介,間接地透過情感和情緒來再現視覺經驗,由一群「音」有組織地流動於時間中「發聲」的動態藝術,聆賞者依賴聽覺喚起聽到音樂所產生的心理感受 




2、「標題音樂」與「絕對音樂」之差別,舉例




1)標題音樂:一種附有標題或文字說明的樂曲,如大黃蜂的飛行》。




2)絕對音樂:(或純音樂)純粹是音樂本體,不附加任何「音樂之外的概念」,只簡單以樂曲體材形式來命名,如奏鳴曲C大調 第一號》。




3、音樂作品如何產生與再現:三大必要因素




1)作曲家:其創作源自於情感,以某種具體符號記錄下來,形之為「樂譜」。




2)表演家:透過樂譜演出。




3)傾聽者:經由表演家的演出以「聽」到音樂。




4、演奏者與音樂詮釋者之不同




1)演奏者:按照樂譜上指示演奏了事,是樂譜翻譯機。




2)音樂詮釋者:先瞭解作品,再表現(演奏)作品,更能使其所詮釋的作品充滿藝術生命。




5、音樂的表演媒介:分為人聲與樂器兩大類




1)人聲:音樂表演媒介之一,是大家最熟悉也最簡便的一種發聲工具。




2)樂器:除人聲外,任何能發出樂音的物件




6、藝術風格形成的因素:除藝術家個人的年齡、經歷、師承的經驗等因素外,還與過往與當代的環境息息相關。




7、音樂史上各時代的音樂風格與特徵以何種方式呈現:




1)創作者以不同作曲技術組織聲音並給予一種「秩序」。




2)該時代思潮衝擊下產生某種能為社會大眾接受的審美觀。




3)應當時社會結構或需求而產生的音樂型態。




8、蕭邦如何將波蘭舞曲融入創作:借用波蘭原有舞曲,運用其各種特徵,加入自己音樂語法組合而成,並將之藝術化、樣式化、創作出民族性與詩性兼具的鋼琴曲,而打造出屬於自己風格的藝術化。




9、西方中世紀宗教音樂特色:將各地民歌歌詞刪除,改填經文,將音樂與儀式結合,容易上口,有益教義宣揚,為呈現祥和平靜的氣氛,旋律多在狹窄音域中移動,無高低大跳音程,避免情緒過渡波動 




10、海頓、莫札特、貝多芬等與當時社會互動情形




1)海頓:受雇貴族世家擔任樂隊隊長,個性隨和與貴族相處融洽,終其一生受雇主敬重。




2)莫札特:擔任宮廷管風琴師,常因與大主教意見不合離開宮廷,憑著自身努力作曲或演奏,卻不得其道,負債抑鬱而終。




3)貝多芬:此時大環境已有中產階級市場,藝術家受到重視,貴族視他如朋友並給予實質贊助,是西方音樂史上第一位憑著自身的才華與能力,以獨立自主創作來謀生的音樂家。




11、浪漫主義特徵




強調個體力量的唯一,主張追求自由及當下的感覺與想像力,偏好抒情與描寫的手法,藝術家拋捨傳統價值,以主觀自由的表現方式,抒發個人真摯情感。




12、貝多芬第9號交響曲合唱之特色?聽後感想?




1)在第4樂章大膽嘗試加入四名獨唱者與混聲大合唱,並採德國詩人席勒詩作快樂頌部分詩句做為歌詞,以變奏曲形式寫成,相較於過去純粹是樂器演奏的古典交響曲,此作法乃一大創舉。




2)大合唱在管弦樂的搭配下唱出了歷經苦難而昇華後的快樂,才是人世間真正的快樂。




13、約翰‧凱吉433算是音樂嗎?為什麼?




1算是音樂,是「無聲」加「其它的聲音」。




2約翰‧凱吉認為音樂是人類生活的片段或生活的環境,對音樂不要預設立場,要消除自我中心的品味好惡,才能傾聽環境中的有聲之音。




 




第五章




一、關鍵字彙:




正義: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恰如其分、各如其分(各盡所能,各取所值、各盡所能,各取所需)。




理想國:柏拉圖描繪的理想國有階級區分,由哲君統治。




恰如其分:每個人專做他自己的事,而不為好管閒事之人。




哲君:全智的哲學家,具有哲學家修養的帝王。




超義務行為:某人作一件好事,卻超越道德要求,或超越常人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




分配的正義:團體按個人之所值者(如能力、勞績)來分享各種團體利益。




中庸原則:兩種因素的平衡或均衡。




正名:要求社會各階層的人,各依其所處之名位,恪守本分善盡職責而互不侵擾,也含有合理分工及互助之意。




無知之幕:羅爾斯提出,在不知公平為何物下,找出的答案最符合理想境況。




公平機會平等原則:各項職位及地位必須在公平的機會平等下,對所有人開放,稱之公平機會平等原則




差異原則:使社會中處境最不利的成員獲得最大的利益。




純粹程序正義:對正當結果缺乏獨立標準,卻有一個正確或公平的程序,只要正當的依照這程序,不論結果如何就是公平。




不完全程序正義:對正當結果有獨立標準,卻缺乏可行的程序能保證實現這個結果。




各取所值:貢獻多少取得相等值的報酬或回報。




各取所需:貢獻多少,但其報酬或回報多寡,視其需要而定。




二、自我評量 




1)柏拉圖的「理想國」旨要為何?




柏拉圖描繪的理想國有階級區分,依人類才能不同,而才能又基於天性,人類靈性中有三種不同成分,分為 




1)「理」:居頭部,運用思想發號施令,是「金質」的人,是任領導之責,屬哲人階級,有指揮支配權。




2)「氣」:居胸部,提供勇敢堅毅精神利於執行,是「銀質」的人,能發揮保家衛國的功能,屬軍人階級,執行第一階級命令。




3)「慾」:居腹部,尋求自然慾望滿足,是「銅、鐵質」的人,適於服從指令並從事固定工作,屬生產階級,服從第一、第二階級命令。




2、為什麼柏拉圖的「理想國」要由哲君統治?




其學問智識超一般人之上,以高超智識道德涵養陶鑄人民,使合乎道德理想標準。




3、說明超義務行為和道德之關係。




1)超義務行為:是常人做不到,且超過一般道德標準。




2)道德:是在沒有要求下,不做,形同違反道德規範,會受公眾譴責。




4、亞里斯多德認為正義有那三種意義?




1)「平均的正義」(形式之平等)




就是各人所享受的利益和所蒙的損失,依算術比例求其平均的原理。例如價值交換相互之利得必須均等,不法加人以損害者必須補償之類,旨在謀相互間價值的均衡。




2)「分配的正義」




就是團體對個人的分配原理,團體必須按各人之所值者(如能力、勞續),使分享各種團體的利益,這種分配是依幾何學的比例以求均衡,例如甲對社會的貢獻是二,而乙對社會的貢獻是三,他們相互間的比重是二比三,則社會論功行賞,給甲的利益如果是六,則給乙的應該是九,簡單地說,團體按各人之所應得者分別以利益歸之,這便是正義。




3)「法的正義」或「一般的正義」




就是個人對團體負擔的原則。團體對個人有所分配給予;同時,個人為了謀團體的存在與繁榮,也應有所負擔;凡屬於團體者,各人負有歸之於團體的義務。換言之,享受權利也要負擔義務




亞里斯多德對於正義所為分析至為透闢,堪稱社會哲學上不朽的貢獻,依「平均的正義」,承認人與人間地位均等,人格無分軒輊。依「分配的正義」,則各人
在團體生活中的價值,尚有參差,應各按其所值者,以榮譽、利益歸之;並按「法的正義」,各對團體盡其義務。




5、何謂「中庸原則」?




握住中庸之道,便可將相互衝突的部分加以適當配搭,成為調和的整體,便能恰如其分實現正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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